人物:吳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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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麥江蘇報應(yīng)早,易其宣撫到因遲(江蘇巡撫閔鶚元因徇庇高郵州吳煥袒護蠹吏假印冒徵一案革職拿問因?qū)⒏a抡{(diào)任蘇撫福崧于五月初旬方經(jīng)到任是以奏報較遲)。
重徵侵蝕屢為弊,吏治役奸可不知。
補奏茲聞九分剩,遐思如見萬民怡。
南巡六度輿情悉,親切相關(guān)更倍之。
⑴ 高郵之案正在審辦間復(fù)據(jù)福崧奏江寧句容縣有書辦侵蝕銀糧至數(shù)千金一案該省書役舞弊骪法自督撫以及府縣等竟置之不問吏治至此尚可問乎是以不得不嚴加懲治以示儆戒
⑵ 福崧奏江蘇省二麥實收分數(shù)內(nèi)收成十分者溧水長洲等三十七廳州縣九分者上元句容等十五廳州縣八分有馀者山陽阜寧等八州縣八分者江浦安東等四縣七分有馀者豐沛等四縣七分者海州并所屬贛榆縣統(tǒng)計江蘇通省二麥收成實九分有馀等語
笑我招攜者,都非與世宜。
春風三月酒,夜雨一樓詩。
話以同心契,創(chuàng)忘剜肉醫(yī)。
隨時行樂好,趁未鬢成絲(江寶釵編校)
⑴ 編者按:「契」,原抄本、臺銀本《半崧集簡編》作「絮」,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