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宋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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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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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衡(14世紀—15世紀),字螺田,江西吉安府永豐縣大園人。
陳衡是永樂三年(1405年)的舉人,九年(1411年)成進士,獲授行在監(jiān)察御史,曾因冗員遭罷歸,到宣德三年(1428年)行在都察院上奏御史缺員而復任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宣德六年(1431年)時則因親喪服闋調(diào)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
他任官三十年巡按廣東、河南、陜西都有名聲,秩滿后自行辭官去,在家鄉(xiāng)布衣蔬食,不留遺產(chǎn)給子孫,薛瑄稱他:「論列時宜,推讞疑獄,按歷藩岳,疏通明慎而清白之德,如良玉瑩潔。
」有宋儀望作序的《螺田存稿》流傳,死后入祀鄉(xiāng)賢祠。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09—1567 【介紹】: 明安慶府桐城人,字應薦,號函峰。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浙江提學副使,以附趙文華等,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初不主撫倭,桐鄉(xiāng)被圍,懼甚。改福建,惟以賂倭為事,斂括民財無數(shù),被劾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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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鶚(1509年—1567年),字應薦,號峰,直隸桐城(今安徽樅陽)阮家享堂人,祖籍京畿道京城(今陜西西安)。
阮廷瓚次子。
年輕時好陽明心學。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二甲第十六名進士。
吏部觀政,次年授南京刑部主事,三載奏最,二十七年三月改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巡視光祿寺。
二十八年巡視倉場兼理河道,明年巡按順天,不久改任京畿提學御史。
三十二年外任浙江提學副使。
嘉靖三十四年倭寇逼近杭州時,有官員不許鄉(xiāng)民入杭州城避難,鶚持劍開城門放他們?nèi)氤牵S多人得以保全性命。
阮鶚在對付倭寇決策上與胡宗憲發(fā)生分歧,阮鶚主剿,胡宗憲主撫。
嘉靖三十五年,阮鶚在桐鄉(xiāng)被倭寇圍困,為倭寇威勢所壓倒,轉(zhuǎn)而主和。
三十五年升廣西右參政,未任,以臺省舉薦,三月擢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巡撫浙江,十一月以平定海寇徐海,加升右副都御史。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正月阮鶚改任福建巡撫。
寇犯福州時,阮鶚以綾羅綢緞、金花和庫銀數(shù)萬兩等賄賂敵方撤退,又送倭寇巨艦六艘,使其滿載而去。
阮鶚被御史宋儀望等彈劾,結(jié)果被逮交刑部治罪。
阮鶚被逮過浙江時,士民感戴其功德,自發(fā)到岳武穆祠為阮鶚禱告。
入獄僅六日,罷黜為民。
回鄉(xiāng)后,以講學自娛。
隆慶元年(1567年)卒,年五十九。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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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統(tǒng)(1544年—?
),字一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官籍。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萬歷二年(1574年)中式甲戌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五名,二甲第十二名進士。
官太倉州知州,應天巡撫宋儀望、郭思極并其以參謁出,為奸犯所乘,縱火燒廊,文卷俱毀,四年(1576年)七月被降為雜職。

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六五○
陳廷策(一五七三 — 一六三四),字穎夫,一字覲墀。
海陽(今潮州)人。
衍虞父。
弱冠有文名。
為諸生三十馀年。
明思宗崇禎五年(一六三二),督學曾化龍以學富行優(yōu)拔置明經(jīng)。
晚年修造西湖山老君巖,建文昌祠,講明心性之學。
清康熙二十三年入祀府學鄉(xiāng)賢。
有《世馨堂詩集》、《旸山詩文集》。
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九四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