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燕山君(1476年11月23日—1506年11月20日),兒名無作金,朝鮮王朝第10代君主,1494年至1506年在位。第7代君主朝鮮世祖世祖曾孫、第11代君主中宗異母兄,是繼朝鮮端宗端宗(魯山君)之后,朝鮮王朝歷史上第二位廢王。
人物簡介
【生卒】:1486—1552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必東,號損巖。嘉靖二年進士,授御史。帝亟欲尊生母,而群臣必欲帝母昭圣皇太后,浙亦上疏力爭。帝怒,立捕至內(nèi)廷,除名為民。有《天馬山房遺稿》。維基
朱浙(1486年—1552年),字必東,號損巖、損巖,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鄉(xiāng)試第一(解元)。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會試一百二十九名,二甲四十八名進士。嘉靖三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未成。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yīng)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shù)人下詔獄并謫邊。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nèi)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fù)召用。朱浙家居三十年去世。
人物簡介
馬明衡,字子莘(子萃),號師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三甲105名進士,任太常博士。嘉靖三年(1524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不被聽從。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yīng)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shù)人下詔獄并謫邊。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nèi)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fù)召用。明史將馬明衡字載為“子萃”,經(jīng)考證系記載錯誤。
人物簡介
張思聰(?—?年),字達卿,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正德甲戌進士。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二甲第一百二名進士,授南京郎中,參與大禮議,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贛州府,歷保寧府知府,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十六年十二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八年(1539年),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裕州,供具不給。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
人物簡介
王維垣,順天府通州武清縣人,軍籍,嘉靖丙戌進士。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進士。初授山西潞城縣知縣,擢戶部主事,十一年賑濟陜西,十七年(1538年)官至南陽府知府,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達裕州,供具不給。于是河南參政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府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
人物簡介
張承祚,河南汝寧府光山縣人。嘉靖進士。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歷戶部郎中。曾分管遼東糧務(wù)。嘉靖十三年(1534年)出為山西太原府知府。嘉靖十七年(1538年),升天津兵備副使。嘉靖十八年(1539年),世宗南巡,入河南境,抵達裕州,供具不給。于是河南參政張思聰、副使胡廷祿、陳逅、南陽知府王維垣皆下詔獄,黜為民。世宗下旨,嚴責(zé)負責(zé)此事之行在兵部掌都察院事王廷相,命其徹查個怠政官員,廷相匯列奏聞,開具順天府尹邵錫、密云副使高金等七十二員,張承祚亦在其中。審訊之后,錫降二級調(diào)外任,高金、張承祚等均黜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