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鍵詞:
收錄約1萬典故,50萬詞匯、2萬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處分類按人物分類
檢索結(jié)果:全部 46詞典 1分類詞匯 45
《國語辭典》:立憲(立憲)  拼音:lì xiàn
制定憲法。如:「我國在經(jīng)過重重困難之后才得以完成立憲,實(shí)行民主政治?!?/div>
《國語辭典》:官定  拼音:guān dìng
官府所制訂的。如:「人人應(yīng)遵守官定法規(guī)?!?/div>
《國語辭典》:公士  拼音:gōng shì
1.秦制爵位名稱,用來賞賜有功勞的人。漢代承襲之,北宋也曾采用秦制,賞賜人民爵位稱為「公士」。
2.卿、大夫、士的孩子?!抖Y記。玉藻》:「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
3.公平正直的士人?!盾髯印2黄垺罚骸阜譅幱谥?,不以私害之,若是則可謂公士矣。」
《漢語大詞典》:造歷(造曆)
亦作“ 造歷 ”。 制訂歷法。隋書·律歷志中:“ 宋氏 元嘉 , 何承天 造歷,迄於 齊 末,相仍用之?!?唐 傅仁均 《陳修歷七事表》:“臣今造歷,卻推 僖公 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則同,自斯以降,并無差爽。”
分類:制訂歷法
《漢語大詞典》:占月
觀察月的運(yùn)行,作為制訂歷法的根據(jù)。詳“ 占日 ”。
《漢語大詞典》:占日
觀察日的運(yùn)行,作為制訂歷法的根據(jù)。呂氏春秋·勿躬:“ 容成 作厤, 羲和 作占日, 尚儀 作占月, 后益 作占?xì)q?!?span id="ncohtp5" class="book">《晉書·律歷志中》:“使 羲和 占日, 常儀 占月, 臾區(qū) 占星氣, 伶?zhèn)?造律呂?!?/div>
《國語辭典》:調(diào)音(調(diào)音)  拼音:tiáo yīn
樂器校正音準(zhǔn)之意。通常樂器彈奏之前會(huì)先行校正音準(zhǔn)。
《漢語大詞典》:造設(shè)(造設(shè))
(1).制訂建立。漢書·律歷志上:“綱紀(jì)之交,以原始造設(shè),合樂用焉?!?a class='poemCommentLink' target='_blank'>《后漢書·質(zhì)帝紀(jì)》:“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設(shè)科條,陷入無罪。”
(2).制作。 句道興 本搜神記:“母實(shí)喜歡,即造設(shè)席,聚諸親情眷屬之言日呼新婦?!?span id="r0hk5wp" class="book">《百喻經(jīng)·效其祖先急速食喻》:“時(shí)婦為夫造設(shè)飲食,夫得急吞,不避其熱。”
(3).制設(shè)。 揆鄭 《哀政聞社員》:“昔以?;蕿闃?biāo)志,今以政聞為聲稱,焚毀 頤和園 ,造設(shè)衣帶詔,張皇大學(xué)士,謬戾之舉,欺罔之行,彼領(lǐng)首者,已自悼悔。”
《漢語大詞典》:造律
(1).制訂律令。 漢 揚(yáng)雄 《解嘲》:“圣 漢 權(quán)制,而 蕭何 造律,宜也?!?a class='poemCommentLink' target='_blank'>《宋史·蘇軾傳》:“違制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nóng),是擅造律也?!?br />(2).審訂音律。新唐書·禮樂志十一:“始求聲音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廣,積而為分、寸;一黍之多,積而為龠、合;一黍之重,積而為銖、兩。此造律之本也?!?/div>
《漢語大詞典》:立辟
制訂法律。左傳·宣公九年:“ 孔子 曰:云,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其 洩冶 之謂乎?” 杜預(yù) 注:“辟,法也。”韓非子·飾邪:“當(dāng) 魏 之方明立辟、從憲令行之時(shí)?!?/div>
分類:制訂法律
《漢語大詞典》:占日
觀察日的運(yùn)行,作為制訂歷法的根據(jù)。呂氏春秋·勿躬:“ 容成 作厤, 羲和 作占日, 尚儀 作占月, 后益 作占?xì)q?!?span id="u5p05nn" class="book">《晉書·律歷志中》:“使 羲和 占日, 常儀 占月, 臾區(qū) 占星氣, 伶?zhèn)?造律呂?!?/div>
《漢語大詞典》:擬制(擬制)
(1).比擬其規(guī)模制度。宋書·江夏王義恭傳:“修治館宇,擬制 東城 ?!?br />(2).草擬制訂。如:下年度計(jì)劃正在著手?jǐn)M制。
《國語辭典》:號數(shù)(號數(shù))  拼音:hào shù
標(biāo)志的數(shù)目。也稱為「號兒」。
《漢語大詞典》:造施
制訂并實(shí)施。三國志·魏志·文帝紀(jì):“若違今詔,妄有所變改造施,吾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div>
《國語辭典》:制憲(制憲)  拼音:zhì xiàn
制定憲法。如:「制憲國大代表」。
《漢語大詞典》:纂訂(纂訂)
編修制訂。 清 曾國藩 《復(fù)劉霞仙中丞書》:“ 國藩 於昏、喪、祭三禮,亦頗思損益 涑水 書儀, 紫陽 家禮,纂訂一編,以為宗族鄉(xiāng)黨行習(xí)之本。”
分類:編修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