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吳相(1514年—?),字汝立,直隸順德府內(nèi)丘縣人,民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一名,登進(jìn)士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授推官,二十四年十二月選授浙江道試監(jiān)察御史,二十五年九月實授,二十七年巡按直隸,出為河南府知府,升湖廣按察司蘇松兵備副使,三十二年八月因御倭不力,令停俸戴罪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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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徽州人,家金陵,字眉生,初名娟,字眉仙。博雅自好,工文詞,能書善畫,詩詞婉暢,書體遒媚,善畫竹石墨花。嘉靖時稱女詞人。有《萍草》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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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4—1569 【介紹】: 明浙江孝豐人,字峻伯,號霽寰。嘉靖十七年進(jìn)士。授江陰知縣,入為刑部主事。歷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在郎署時,有詩名。后王世貞以其與俞允文、盧楠、李先芳、歐大任為“廣五子”。有《天目山齋稿》。滄海遺珠
吳維岳(1514-1569)字峻伯,號霽寰,浙江孝豐人,嘉靖十七年(1538)進(jìn)士,官至右僉都御使,巡撫貴州。嘗與李攀龍等倡導(dǎo)詩社,讀書天目山,著有《天目山齋歲編》二十八卷。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峻伯,孝豐人。嘉靖戊戌進(jìn)士,除知江陰縣授刑部主事歷山東提學(xué)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有天日山齋歲編維基
吳維岳(1514年—1569年),字峻伯,號霽寰,浙江湖州府孝豐縣人,軍籍,詩人。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聯(lián)捷戊戌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jìn)士。初授江陰縣知縣。擢刑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九年十二月恤刑江西。改兵部車駕司郎中。三十六年三月升山東按察副使、提調(diào)學(xué)校,四十年三月升湖廣右參政,四十一年五月升江西按察使,四十二年官至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四十四年三月考察,調(diào)南京用。隆慶三年(1569年)二月,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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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翰詞(1514年—?),字子脩,湖廣德安府隨州應(yīng)山縣民籍江西金溪縣人。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湖廣鄉(xiāng)試第七十五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三甲進(jìn)士。知東陽縣,擢監(jiān)察御史,巡按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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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樂(1515年—?),字子有,號兩堂,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河南河南衛(wèi)軍籍。治易經(jīng),行二,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年二十七,中式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會試第十一名,二甲十六名進(jìn)士。本年考選翰林院庶吉士,遷兵部主事,歷任奉議大夫、兵部車駕清吏司郎中,改武選司郎中。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一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提調(diào)學(xué)校,歷官山西左布政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月升光祿寺卿,十月升大理寺卿,閏十月改通政使,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考察調(diào)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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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仲禮,字思立,直隸池州府貴池縣人。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三名,登第三甲第十六名進(jìn)士。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任禮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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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必孝,字純卿,浙江紹興府馀姚縣人,軍籍。浙江鄉(xiāng)試第八十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一百一名,登第三甲第三十三名進(jìn)士。歷刑部署員外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湖廣按察司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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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承燾,字仁甫,號少泉,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匠籍。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二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四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授福建壽寧知縣,調(diào)崇安縣,升禮部主事,改吏部主事,升員外郎、文選司署郎中,四十一年(1562年)七月升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四十二年四月以考察調(diào)外任。歷升山東按察司副使,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升山東左參政,三年十月升湖廣按察使,四年四月升廣西右布政使,五年正月考察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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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崧(1516年—?),字中望,云南永昌衛(wèi)軍籍浙江嘉興縣人。云南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三百二十名,登第二甲第七十六名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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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昶,字伯明,直隸泰州人,山東登州衛(wèi)旗籍。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三百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進(jìn)士。授推官,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福建道監(jiān)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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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字子魯,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jìn)士。歷官萊陽縣知縣、吉安府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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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相(1517年—?),字楹甫,山東登州衛(wèi)旗籍直隸泰州人。山東鄉(xiāng)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三十名,登第二甲第三十名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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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7—1565 【介紹】: 明云南大理人,字德懋,號高河。嘉靖十九年舉人。善古文,工書。與楊慎相善,慎嘗自以為作賦不及懋。授順慶府通判。曾掌采木事,事竣,以所余金歸官庫,上官異之。署雅州、廣安州,官至階州知州,以廉惠稱。有《南霞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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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朝儀(1519年—?),字子敬,號會川,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軍籍。己酉科(1549年)江西鄉(xiāng)試第七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二名進(jìn)士。兵部觀政,授浙江湖州府推官,四十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四十四年升郎中,隆慶元年考察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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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9—1578 【介紹】: 明浙江義烏人,字維錫,一作惟錫,號堯山。嘉靖二十六年進(jìn)士。授永豐知縣。征拜御史,歷按淮、揚(yáng)、湖廣。累進(jìn)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與吳桂芳擊滅李亞元、葉丹樓為首諸寨。派兵擒獲活動于閩、粵、贛間之藍(lán)松山等。進(jìn)右副都御史,遣將擒賴清規(guī),消滅和平三寨。擢兵部右侍郎。萬歷初,奉命閱視宣、大、山西三鎮(zhèn),進(jìn)邊圖,凡關(guān)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qiáng)弱,亭障遠(yuǎn)近,歷歷如指掌。累官刑部尚書。維基
吳百朋(1519年—1578年),字維錫,號堯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義烏縣(今浙江省義烏市)人。官至刑部尚書。初名吳伯朋。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鄉(xiāng)試中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進(jìn)士,授永豐縣知縣。三十一年正月受召為試監(jiān)察御史,七月實授山西道御史,巡按浙江、湖廣,四十年晉升為大理寺右寺丞,四十一年二月進(jìn)左寺丞,七月升右少卿。世宗改其名為百朋。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鄖陽撫治,次月改任提督軍務(wù)、巡撫南贛汀漳等處(提督負(fù)責(zé)軍務(wù),巡視南昌、贛州、汀州、漳州)。與兩廣提督吳桂芳討伐、平定河源的李亞元、程鄉(xiāng)的葉丹樓,又會師一處,在海豐打敗倭寇。起初,廣東大埔的百姓藍(lán)松山、余大眷倡導(dǎo)叛亂,在漳州、延平、興州、泉州之間流竄、搶劫。被官軍擊退后,他們逃到永春,與香寮盜賊藍(lán)阿普、范繼祖聯(lián)合侵犯德化,被都指揮耿宗元打敗,他們假裝請求招安。吳百朋也佯裝罷兵,利誘亂賊的黨徒為內(nèi)應(yīng),先后將他們?nèi)孔カ@,只有三個叛賊巢穴沒有攻下。分別是指和平的李文彪所占據(jù)的岑岡,龍南的謝允樟所占據(jù)的高沙,賴清規(guī)所占據(jù)的下歷。朝廷因為倭患棘手,十年沒有討伐三股亂賊。李文彪死后,他的兒子李珍與江月照接替他,更加猖獗。嘉靖四十四年秋天七月,吳百朋晉升為右副都御史,依然巡防上述地區(qū)。他上奏說:“三個巢穴的亂賊冒犯尊卑之禮而稱王,即刻招安即刻又叛亂。廣東的和平、龍川、興寧,江西的龍南、信豐、安遠(yuǎn),被蠶食過半。不加緊討伐,很難評估禍害。三個巢穴中只有賴清規(guī)的勢力跨江西、廣東六縣,最違逆圣命,討伐必須從下歷開始?!笔雷趯⒆嗾陆唤o部中議論,并依從了他。吳百朋便命令守備蔡汝蘭在苦竹嶂討伐并擒拿了賴清規(guī),震懾叛軍。隆慶初年(1567年),吏部因為吳百朋頗受兵營之苦,改升他任大理寺卿。給事中歐陽一敬等人奏請明穆宗仍將吳百朋留任負(fù)責(zé)剿滅亂賊,穆宗下詔將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依舊巡撫故地。吳百朋上奏,春天用兵妨礙農(nóng)田的耕作,應(yīng)該進(jìn)行招安,穆宗聽從了他的建議。二年正月,他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隨后請求回鄉(xiāng),穆宗不準(zhǔn);三年正月改任刑部右侍郎。父親去世,回鄉(xiāng)服喪,五年十一月再起改兵部右侍郎。萬歷初年,奉命巡視宣州、大同、山西三鎮(zhèn)。吳百朋以糧餉、險隘、兵馬、器械、屯田、鹽法、番馬、逆黨等八件事情考核邊疆大臣,督撫王崇古、吳兌,總兵郭琥以下的官吏,分別賞罰有別。又進(jìn)呈邊防圖,凡是關(guān)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qiáng)弱,亭障遠(yuǎn)近,了如指掌。后因母喪歸鄉(xiāng)。除服后,萬歷三年(1575年)六月出任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右都御史,五年九月升任刑部尚書。過了一年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