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文法規(guī)。 唐
元稹 :“始命由文由課而仕者,歲得調(diào),編類條式。” 宋
蘇轍 :“候諸路逐年申到數(shù)目揭貼,仍令戶部指揮諸路提刑司依封樁錢物法條式施行?!?span id="8qy2hoj" class="book">《
續(xù)資治通鑒·宋神宗熙寧十年》:“諸官司承準傳宣、內(nèi)降與奏請及面得旨,事無條式者,申中書、樞密院覆奏。”
(2).謂制定程式。
《周書·蘇綽傳》:“然諸曹疑事,皆詢於 綽 而后定。所行公文, 綽 又為又條式?!?/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