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習禮。
《左傳·昭公十三年》:“是故明王之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yè),間朝以講禮。” 孔穎達 疏:“間一歲,諸侯親自入朝,以講習上下之禮?!?漢
張衡 :“旁窺
《八索》,仰鏡
《三墳》,講禮習樂,儀則彬彬?!?span id="hxnwv6a" class="book">《
新唐書·隱逸傳·王績》:“ 杜之松 ,故人也,為刺史,請 績 講禮,答曰:‘吾不能揖讓邦君門,談糟粕,棄醇醪也?!?br />(2).敘禮,敘尊卑、長幼、賓主之禮。
《水滸傳》第四四回:“邀請二位義士到 聚義廳 上,俱各講禮罷,謙讓 戴宗 正面坐了?!?/div>